《相府千金难为妃》 第三百十三章 墨家墨昊天 免费试读
记得刚刚被黎清清捡回去时,秋色还不叫秋色,至于她名字到底是什么,她自己也记不清了。从她有印象起,她就是个孤儿,每天混迹于街上,委身于破庙,饿了就去乞讨。
她也不知道,为什么街上跟她一样大的小孩子,都能有爹娘带着一起上街,给她们买糖葫芦,漂亮的新衣服,而她没有。
她看着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几块破布,第一次有了羡慕的感觉。
她也很想要新衣服,颜色花花的,粉粉的,闻起来有棉花的香味,穿起来特别暖,一个人在街上过夜都不怕冷。
“丫头,快回家,今天我讨到一个大馒头,特地留给你的。”跟她说话的是一个老乞丐,岁数不太清楚,在她记忆里,老乞丐一直都是驼背瘸腿,花白的头发,以及全是麻子的脸。
他很老了,经常一个人缩在巴掌大的破庙里,哎哟哎哟的叫唤着,偶尔还会咳嗽几声。
可是他对她很好,老乞丐每次讨到白白香香的大馒头,总会留着她,这次也是一次。
她跟着他回到了庙里,看着老乞丐一脸宝贝的从怀里掏出热乎乎的大白馒头,或许因为她年纪小,还不大懂,她记得的,只有馒头香香甜甜的味道。
她也曾经问过,“老乞丐,你为什么不吃馒头呢?我可以分你一半,我们一起吃,馒头可甜了!”
老乞丐总是摇摇头,“我吃饱了,今天东街卖面的老板好心,给了我一碗剩面吃,这馒头就你吃吧,小孩子要长身体的。”
她每次都是似懂非懂的点头,“哦。”
后来,老乞丐死了,冬天死的,那年冬天特别冷,破庙太破了,没挡住风,第二天她叫老乞丐一起去讨饭时,就怎么也叫不醒他了。
她守着老乞丐好几天,每天把讨来的东西,放一半给老乞丐留着,她以为他会醒过来的。
直到有一天,几个长的很壮实的人,来了庙里,直接抬走了老乞丐。
说是死了这么多天了,这天还好够冷,不然早臭了。
她傻傻的跟了一路,后来跟丢了,她失魂落魄的回到庙里,还没有意识到,老乞丐是真的回不来了。
从那天以后,她就开始一个人乞讨,可是她年纪小,个子也矮,每次有好心人给她点吃的,就有别的乞丐来抢,饿了几次肚子,她学聪明了。
每次一讨到东西,就往嘴里塞,要是运气不好,被人抢了,她就用手抓用齿咬,拳打脚踢不要命,也要抢回来。
许是次数多了,周围的乞丐都知道了她的厉害,终于没有人敢再抢她的东西吃。
日子就这么过着,她以为这样就是她所有的记忆了。
她依旧会站在街上,眼巴巴看那些来来往往的小孩子,身上穿的花衣裳,也会看着别人手上的糖葫芦咽口水,可是她终于不再羡慕别人。
因为她羡慕不来。
直到八岁那一年,她跟隔壁村的小乞丐打架,被关在了破院里,关了整整两天,她怎么都出不来,最后只能压下心里的恐惧,爬上了土墙,从高高的土墙上直接跳了下去。
摔的很痛,她印象很深,可印象更深的是,她咕咕响的肚子,她很饿。
那是她长这么大,第一次偷馒头,依旧白白香香,可是她不过吃了两口,就被老板抓住了。
那是个很凶的老板,全身肥肉,恶狠狠的叫她给钱。
她哪里会有钱?她默默的将馒头一口吞下,做好了挨打的准备。
她曾看到过偷东西的人,最后都是付不了钱就挨打。
当那一巴掌打下来的时候,她还在想,这人的巴掌一点也不痛,然后她就看到了,这一辈子最难忘的画面。
站在她面前的,是一个长的像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,她的眼睛很漂亮,睫毛很长,皮肤白白嫩嫩,看起来真好看。
这个小女孩,比她见过那些大街上的孩子,要好看的多,衣服也要漂亮的多,不知道为什么,看见这个小女孩,她忽然觉得自己很丑,忍不住想躲起来。
“呐,老板,给你钱,再给我一笼馒头。”
小女孩的声音也很好听,软软糯糯的,比她吃过的大白馒头还甜。
“好咧。”刚刚还凶神恶煞的老板,这一刻也变得眉开眼笑,还一脸乐呵呵的用油纸包好了馒头,递给小女孩。
她看着那被油纸包住的一笼包子,忍不住咽了咽口水,她还是很饿。
“呐,给你吃。”小女孩直接将一包馒头,都放在了她手上。
“谢谢。”她第一次跟人说谢谢,也是第一次这么窘迫,就连手上的馒头,一瞬间都有些烫手。
“快吃吧,你肯定饿了。”小女孩的眼晴极其明亮,就像小星星一样,这是她见过最美好的东西。
她再也来不及多想,狼吞虎咽的拿起馒头往嘴里塞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小女孩突然开口跟旁边的人说道,“师傅,咱们把她带回家吧~”
她才注意到,原来小女孩身边还有个人,一个长的很精神的老头。
“好,反正你都捡了好几个回去了,也不差这一个。”老头很宠溺她,都没有拒绝。
然后她就听见,那小女孩的声音在问她,“你愿意跟我走吗?”
她想说愿意,可是吃馒头吃的太急,她喉咙一下说不出话来,她怕小女孩不懂,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“呐,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了。”小女孩嘻嘻一笑,也不嫌她脏,直接拉起了她的手。
“我叫黎清清,你有名字吗?”
名字?她没有,所以她摇头了。
“没有名字啊?那我叫你秋色好不好?”那个叫黎清清的小女孩,给了她名字,她也,有名字了。
秋色,真好听的名字。
她叫秋色,她这一辈子不能忘的三个字,是黎清清,从那一刻起,她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。
跟着黎清清回到了所谓的家,秋色才知道,只是在山上的一座很大的房子罢了,这个家里还有很多人,个个都比她好看,她第一次开始懂的了自卑。
长得很好看的两个小男孩,一个脸胖胖圆圆的,特别可爱,另外一个闷闷的不怎么说话。
还有一个小女孩也是,看起来很沉默,她有些不安,这些人会不会不喜欢她?
“来新朋友了,她叫秋色哟,咱们以后可都是一家人了。”黎清清是这样介绍她的。
她也开始分清,长的看起来很可爱的叫即墨,他年纪最大,只是看起来显小,闷闷的是非白,很安静的女孩子叫青萝。
她们跟她一样,都是被黎清清捡回来的。
这三个人里,只有年纪最大的即墨最自来熟,刚介绍他就跑过来跟她打招呼。
“秋色,你可是我们家的第三个女孩子!”
她有些惶恐,隔壁村的小孩子都只会欺负她,这里的人似乎都不一样?
或许是因为她是被黎清清带来的,她每次不安都会看向黎清清,希望得到一丝安慰。
黎清清给她的,永远都是一个甜甜的笑,莫名就让她放轻了防备。
青萝带她去洗了澡,换上了干净衣服,她也变成了,曾经羡慕的那些幸福的小孩子。
然后,她就开始每天和非白三人一起,学写字读书,练武。
她不懂,有新衣服穿,也有白馒头吃,为什么还要学这些呢?
即墨说,因为我要变成男子汉,保护清清啊!
保护清清?她心里想了想,突然觉得,自己也找到了目标。
清清比她还小三岁,长的又软软糯糯,一点攻击力都没有,万一以后有人欺负她怎么办?所以她要保护清清!
或许是有了目标,她学东西也变得特别快,就连师傅都夸她,可是她还是自卑,不太敢说话。
记得那个时候的清清,是经常不在家的,非白说,清清还有一个家,她只能有空才会回来看她们。
那天清清回来了,还给她准备了礼物,是一条红绳手链,据说是清清自己编的,还说,这条手链只有她们俩有。
这是秋色第一次明白,什么叫做满足。
戴着这条手链,她如获至宝,而跟众人的相处,她也终于变的开朗起来。
从一个乞丐,变成清风楼的护法之一,几年的时间,给了秋色太多的变化,唯一不变的,就是她总是看向黎清清的眼神,带着炙热的保护欲和深深的沉重。
“秋色,快点出任务,这次是我们两个一起出手!”即墨大大咧咧的叫喊着,在门口等她。
“来了,你催什么!”秋色扫了他一眼,抛了个媚眼,只是那脸上,一点妖媚之气都没有。
即墨缩缩脖子,“秋色啊,你这招对着外人用就算了,咱们自己人就不用了吧。”
“少说废话!”秋色直接扯住了他的耳朵。
现在的她,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家,清风楼是由清清和风殇建立的,师傅在看着清风楼建成的时候,满意的去世了,秋色那时候才知道,原来师傅的武功虽高,身体却不好,已经没有几年可活,可他放心不下黎清清,所以才任由黎清清将他们捡回来,以后一起作伴。
可现在,她也得知了,清清的那个家,没有亲人,只有一群利用她的势利眼罢了。
即墨,非白,还有风殇,都不愿意让黎清清吃苦,可是她每次都不答话,也不愿意待在清风楼,一到十五,她还是会照样回到丞相府,割腕放血去救她那个假心假意的亲姐姐。
风殇是师傅的亲传弟子,不同于他们是被捡来的,风殇是师傅的传人,也是师傅亲自教授的,比她们要厉害的多,同时,风殇也是清风楼的楼主。
这次的任务,就是风殇吩咐他们两人去的,秋色心里暗自疑惑,这几年,清风楼的名声已经极大,成为了江湖十五大势力之一,还有什么事值得清风楼两个护法出手?
即墨没有说话,只是笑的有些难看,不负往日的嬉皮笑脸。
直到那日,清清失踪,风殇震怒,调用了整个清风楼去查探,他们一行人也赶到了京城,最后是她在一个破庙里找到了清清。
清清受了些伤,她本以为不重,就随意帮她处理了。
后来还是非白发现了不对劲,帮她重新处理了伤口,还质问她,“你知不知道你再这样下去,顶多就能再活两年!”
秋色忽然就觉得天崩了,清清是那么美好的一个人,怎么可能只剩下两年?
后来,整个清风楼都开始不顾一切的寻找天香豆蔻,这是唯一能救清清的东西,她也无比的上心,一有天香豆蔻的消息,就亲自去查探。
让她唯一惊讶的一件事,就是清清跟修罗殿的殿主鬼阎王乐无言相爱了,这件事也让非白深受打击,他们几个从小一起长大,都知道非白对黎清清的心思,可是清清有选择自己爱人的资格,她爱上乐无言,要跟乐无言在一起,他们只能选择放任。
这是她第一次看到非白这么脆弱的样子,就连即墨叫他木头,他也眼都不眨,她心里有些难过,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对她而言,非白也是亲人,看见他这样,她心里也很不好受。
“非白,你要知道,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你认识了清清这么多年,如果她喜欢你,早就跟你在一起了,她没有爱上你,只是把你当亲人,你不要难为她。”
她劝他,却没有一点用,她只能让清清亲自来跟他说。
她就躲在不远处,听着他们的谈话,看见清清说了狠话独自离开,却一个人蹲在门外,无声的哭了许久,她心里很不满,于是冲了进去。
“非白,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说过的话么?我们的目标从来只有一个,就是守护清清,可是你竟然害她为你哭,你知道清清有多坚强,你就是这么守护她的么?”
就算当不成爱人,也可以继续当亲人,能待在她身边继续守护她,为什么非白想不通呢?
所以她实话实说了,而清清为他伤心流泪这件事,也让他重新清醒,熟悉的非白又回来了,只是却变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了。
秋色心想,原来爱情是这么一样不理智的东西,她和即墨第一次谈心。
即墨喜欢她,她也喜欢即墨,其实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,而他们也是默认,却不曾戳破过。
可是一想到非白现在的境地,她又在想,自己到底在拖沓些什么呢,能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多不容易啊,她一点也不想变成非白那样。
所以她把话说开了。
“即墨,等清清的病好了,我们就成亲吧!”
即墨第一次傻了眼,整个人呆呆愣愣的,话都说不完整,“你说……什么?”
“我说,等清清病好了,我们成亲吧!”她笑着重复,有一个也爱自己的爱人,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,她恨不得现在就跟即墨在一起。
这件事发生之后,她跟即墨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更加的亲密,也经常黏在一起,其他人也不戳破,就是笑眯眯的打量着他们,看的他们直脸红。
甚至还在暗地下商量过,等他俩成亲,他们要送什么礼物。
好消息一条接一条,天香豆蔻的消息终于也有了消息,据说在枫叶林,将要出售三件宝物,只接受以物换物。
风殇十分重视,带着她亲自赶了过去,却在枫叶林逗留了下来。
没过几天,那个跟清清相爱的男子,乐无言也赶了过来,据说是为了清清,后来连清清也来了。
她心里很高兴,有这么多己方的人在,这天香豆蔻到自己人手里就容易的多,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要交换天香豆蔻的东西,竟然是传说中的不死草。
乐无言果然是爱清清的,他一知道需要不死草,就打探出了不死草在岭南之巅的消息,还要亲自赶过去。
可是在他走之前,她却发现了一个秘密,乐无言跟明家的人有联系,那个明家的人,还叫他主子。
风殇不放心乐无言一个人,两人一同去了岭南之巅,岭南之巅那般危险,哪怕是武功高深的楼主,只怕要得到不死草也不容易,她心里担忧却不敢表现出来,因为清清比她更担心。
“清清,我们离开这吧。”
“好。”
跟清清一起离开枫叶林时,来了一个叫明奕的男子送她,看那男子的样子,对清清分明也是心存爱意,秋色心里好笑,咱们的小清清心地善良,长得又是美若天仙,这样一个性格好,长相好的女子,被人爱慕是很正常的。
清清回到京城之后,她就去查探了一些消息,还有就是关于那个明奕的,她知道了许多,也装作不知道,暗暗写下了一封信。
后来,就听说风殇和乐无言回来了,只是两人都受了伤,她去接了两人,自然清楚风殇只是轻伤,而乐无言,是真的身受重伤,如果不是有风殇背他回来,只怕他的命都丢在那了。
秋色有些忐忑,乐无言分明是爱极了清清的,那封信会不会破坏两人的感情?
“秋色,不死草交给你,由你去换天香豆蔻,对了,叫上即墨还有十二魔影,不然我不放心。”风殇还是第一次这么啰嗦,这也代表了他对天香豆蔻的重视。
她心里暗暗下了决心,一定要把天香豆蔻带回来,让清清变成健康的样子,然后……
她就和即墨成亲,在清风楼当一对璧人。
走之前,她还是忍不住去探听了清清的想法。
“清清,乐殿主对你好不好?”
“他对我很好。”清清笑的温柔,她眉眼间全是幸福的模样,秋色不再提信的事,她想清清现在这般幸福,之前的事,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呢?反正乐无言是真心爱她就够了。
她离开之前,将信交给了非白,只告诉他,如果有一天,乐无言对清清不好,或者两人之间有了问题,再交给清清。
她和即墨,带着十二魔影成功换回了天香豆蔻,握着那巴掌大的紫檀木盒子,她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。
这里面,装的清清的希望……
然而,她却没有想到,在枫叶林不远的峡谷外,竟然有埋伏,当看见那峡谷顶上密密麻麻的劲弩,她就知道,这一场,她是躲不过去了……
眼看着十二魔影一个个重伤倒下,眼看着他们临死还挡在她身前,只为了保护那一个盒子,她就觉得满心的希望。
一定要,把天香豆蔻带回给清清!
她肩膀受了伤,轻功也不如即墨,她知道要怎么做。
“即墨,带着天香豆蔻走,我帮你挡着!”
“你走,我留下!”这个说要跟她成亲的男人,现在满脸的痛楚,那张永远挂着痞笑的娃娃脸上,多了一丝决绝。
她当然知道他想干什么,所以她厉吼出声。
“即墨,你知道我受伤了,就算冲出去也很快会被追上,这是天香豆蔻!是能救清清命的东西!你一定要带回去!”
她看着他脸上只剩下苦涩,那双永远注视着她的眸子渐渐沉寂下去,他说,“好。”
她拼了命的护住他,还有十二魔影所剩下的最后几人,哪怕身体上被弩箭射穿,他们也要挡在即墨身前,不让人伤害到他。
在她不要命的攻击下,包围圈终于被突破了一个小口,她看到即墨头也不回的朝着远方冲去,她忽然就一阵轻松。
有了天香豆蔻,那个总是病弱的小清清,就能变得健康起来了,她从小的愿望,就是保护她,她做到了。
唯一对不起的就是,即墨,我食言了。
下辈子,我再嫁给你……
她感觉到有弩箭射穿了她的身体,她感觉到身体上传来的一阵阵刺痛,她很留恋,还不想死,可是她知道一切都结束了。
即墨,快跑!
她无声的说道,她余光还能看见即墨的身影,看见他头也不回,看见他脚步凌乱一直朝前飞,她还看见,在即墨的眼角,有泪在无声掉落。
她笑着闭上了眼,这一生,她除了那段乞丐般的日子,再也没有吃过什么苦,现在所能回想起来的,全是快乐甜蜜的回忆。
此生,足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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