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汉女学堂》 第十四章 前方无路 免费试读
钱汝君有一个认知,若是有一个陌生人想找你讲话,那麽你身上可能有他想要的东西。有些人并不讨厌,甚至你会很乐意帮他。例如:问路的人。帮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忙,其实可以让自我感觉良好。有一些你可能无所谓,因为你刚好很閒,帮帮也没有损失。例如:让别人搭便车。
但大部分情况,会是你所厌恶的,偏偏大多数人又充满好奇心,非要知道对方求些什麽。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,更倒楣的成为一个没有人身自由权的卖身奴婢,钱汝君不知道她还有什麽多馀的东西可以帮的上个富家公子。
她也知道,交好富家公子,在这个人治的朝代,很有好处,但平白无故,富家公子为什麽要对妳好?她又不是美女,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。
所以钱汝君转头就走。心想,不理你,你应该知道会碰一鼻子灰,不自取其辱了吧?
可惜,她低估了薄庆的决心,在薄庆的指示下,薄阳很快地挡到她的前面。钱汝君抬头看看高大的薄阳,抱紧金妙,决定换一个方向走,脸色有点发白,因为她突然想到对方可能想从她身上获得的好处是什麽。金妙如果真的被其他人抢走,她在大汉这辈子别想走光明道路了。此刻她不禁感歎,不仅仅红颜是祸水,萌娃也能招祸。
幸好,薄阳没有对她动粗,代表她还有逃离的机会。她向四周看了看,四周的大爷们此时都退的远远的,这种满身贵气的人要办的事,他们可不敢有任何防碍。
大爷们心中暗道可惜,今后可能没有如此美味的好菜可以吃了。左看看右看看,大家都是平头百姓,没人有资格上去跟富贵人家搭话。只能这小娘说可怜,路上遇到恶霸。也有人说,你看这小郎长得眉清目秀好看得很,也不怕找不到女人,也需要提前把女孩预定好,真是人心不古。嘴上说着,声音倒不敢放大,深怕被薄庆和薄阳听去,若来祸端。
钱汝君转变了好几次方向,薄阳都很快地到达她的前方。不言不语的看着她。钱汝君弄了半天,才搞懂他的意思,除了薄庆的那个方向,哪儿也别想去,乖乖去跟他家公子聊聊天谈谈心事。
躲了半天,钱汝君的心中也有气,心想若是把金妙丢了,眼看她也没好日子过了,还跟他客气什麽?想到她自己也是拥有空间的神秘人物,为什麽要怕一个有钱人?
“啍啍……“于是钱汝君鼓起气来,决定好好责问薄庆,问清楚他要做些什麽,然后再狠狠的拒绝他。于是她勐然转回头努力忽视薄庆俊俏的脸蛋,将视线焦点放在他的胸前,努力用最凶的语气说道:“你到底想干什麽?休想打我怀裡女孩的主意。我会誓死护卫她的。”
金妙的大眼眼骨熘熘地转着,双手一直向薄庆挥动,嘴巴终于神奇地说出一个“抱”字,看样子,她很渴望投入美少年的怀抱。眼看金妙如此没有骨气的样子,钱汝君顿时觉得她的脾气发得很没来由。前辈子她就是一个好脾气的人,一年倒头罕见跟人大小声,这时她更觉得失去话语权。说到底,金妙还是她的小主人,按道理,她必须遵从她的意志。大部分时候,她都宁愿当个受气包,也不愿得罪别人。没有背景的人,想过安宁的生活,就得有所犠牲。有了电纸书裡的空间,她的人生能变得不一样吗?
今天出门前,她很不幸的明白,奴隶的所有收穫都属于主人,想要手边有点钱,都得靠主人赏赐。问题是,她身边的小主人,如今才一岁多那麽一点,想要她懂得赏赐,难吧?
这个年纪的孩子,正值自我中心期,看到什麽东西,都想据为己有,怎麽可能分钱给她。钱汝君头疼极了,眼下,想恢復自由身的方法,恐怕只有立下功劳了。但什麽功劳是主人最需要,最容易得到她感激的呢?
保护小主人算不算?钱汝君异想天开的任思绪跑马起来,差点没听到薄庆的回答。
薄庆完全不明白钱汝君究竟脑海裡转过那些念头。他的目的也不是钱汝君怀裡的萌娃,而是钱汝君本身。薄阳见钱汝君放弃走人的想法,也回到薄庆身旁。薄庆的身份特别名贵,容不得有任何闪失。虽然这时代的人很会生,但夭折的机率也很高,薄庆虽然还有两个弟弟,但两个弟弟都在襁褓中,不见得能够长大。
“你多想了。那女娃又不能帮我做事,我买回家也没用。
其实薄庆想要问的事,钱汝君的菜从哪裡来,事实上他做过调查,与之前那位跟钱汝君订菜的管事不同,薄庆对顾俊种的田地做过详细调查。发现钱汝君卖得菜与顾俊菜园的菜完全是两回事。
但他派人跟踪过钱汝君,却又不知道她的菜从哪裡来。好像……凭空变出来一样。薄庆只能猜测钱汝君採用的是密室种植,他才找不到田地,这也说明钱汝君每天卖得菜都不多的原因。
他会对钱汝君卖的蔬果开始调查,是他发现,这些蔬果不但好吃,还能让他的头脑维持清楚,甚至薄庆还发现,食用不过旬日,他的身体竟然变得更有力气,脚步也更加轻快,这代表了什麽?这代表了钱汝君所种的蔬果,有促进身体机能进步的效果。
“那裡找我干什麽?”钱汝君发现对方的目标不是金妙,一颗心总算归位,但想想不对,不是跟她索要金妙,那他找她干嘛?
薄庆上下看了钱汝君一眼,“会问这种问题,代表妳对自己很没信心。”
钱汝君当然知道自己没信心,但她没信心的只是外貌,对于她擅长的地方,她可不会没信心。但她还是忍不住像其他女人一样回应道:“谁说我没信心?“
话一出口,钱汝君就后悔了,这段话就像一个套路,屡试不爽。这有什麽好争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