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洛杉矶风云》作者:怼王,目前已完结,都市类型小说,书中感觉身临其境,故事情节连惯,主角杀伐果断。本小说主要讲述了:荒诞幽默系列第一部,洛杉矶版的《红与黑》。用荒诞幽默的情节深刻揭露了万恶的资本主义,于连式的主人公燕南天,原为红石资本的小职员,一表人才,机灵狡黠,虚伪成性,卑劣无耻,野心勃勃。他并不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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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试读:
“这是关塔那摩雪茄。”戴正源见多识广,一眼认出了威尔手里的雪茄品牌。
他转头用日文说道:“没想到老黑还懂得雪茄。”
松下宗一郎和池田雅治放肆的笑了起来,两个人一身酒气。
戴正源一副大哥风范,带着一众小弟将这里当做了自己的主场,看到了桌子上另一盒雪茄,说道:“这是红鬃烈马,有火吗?”
他丝毫不客气,顺手拿起一支雪茄,想要品尝。
威尔一改平时的暴脾气,用头示意了一下燕南天,平静道:“他有。”
燕南天和阿城之间有矛盾,心中正憋着口气,但他不想让外人看笑话,沉默无言,递过一个防风打火机。
戴正源拿着雪茄转圈点着了红鬃烈马,又不忘给众人分了一圈,雪茄盒里没剩几根。
随后,他顺手将防风打火机揣进自己兜里。真是不管多有钱的人,都会顺走打火机。
见到气氛有些沉闷,没有人说话,戴正源乃是酒场老手,自知无法融入黑人土著的生活,就要离开,省得双方都尴尬。
没想到,众人离开之际,旁边的燕南天开口说话:“慢着!把打火机给我留下。”
“你谁啊,你?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?小崽子!”戴正源从未正视过燕南天,一则是阿城根本没有介绍过他,戴正源以为他是小人物。
另外,除了燕南天之外都是黑人,只有他一个人是黄皮肤。戴正源从未想过燕南天在一众黑人里面的身份和地位。
春风得意的他,堂堂的山口组高层,竟然被一个小人物羞辱,居然敢问他归还一只打火机。
燕南天还未动手,威尔史密斯第一个出手,一把拉过戴正源就是一顿胖凑。
松下宗一郎、池田雅治、符永康见戴正源被打,纷纷前来相助,只是众人一身酒气,哪里打得过这帮土著黑人?
燕南天更是一顿连踢,将众人踹倒在地,除了一直没有动手的阿城。
阿城冷静道:“威尔,打完了,给我个面子,放过他们吧。”
威尔抢先动手是给自己找回面子,在自己的地盘上让兄弟失了脸面,以后怎么做老大?
但他知道松下宗一郎和池田雅治的身份,打两下找回面子即可,打伤了打重了都不好善后。
“滚!全都给我滚!”威尔发话道。
阿城扶起满脸是血的戴正源,没有再说半句话,默默离开。
自始至终,阿城没有跟燕南天说过话,交流过眼神。
威尔目送他们离开后,又看了一眼燕南天,叹了口气,说道:“你俩就这样,再也不说话了?”
燕南天听后,苦笑了一下,灌了一口酒,没有说话。
而他的心里则陷入了回忆。
第一次见到阿城是中学时期,阿城的家人是从国内潜逃过来的官员,算是类似于如今的红通人物吧。那时,国内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的严打力度,属于漏网之鱼吧。
拥有巨款就得有消费,阿城家人在燕南天居住的社区买了别墅,并给阿城找好了学校。
阿城英文水平一般,但一口京片子腔惊艳了燕南天,几个有华语基础的同学在课后聚齐在一起,向阿城打听着国内的趣事。燕南天就是其中之一。
那个时候,阿城很腼腆,除非有人主动跟他说话,他才会说话。如果没有人打理他,他可以在一旁静坐一天。
当时,班级里华人学生的优势课程是数学,数学兴趣爱好小组里,就是燕南天、阿城等几位华人学生。
两个人的交情不好不坏,真正让两个人成为无话不谈的兄弟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。
某个周末,街心公园里有不少的少年在打街头篮球。
当时,燕南天和威尔史密斯还不是街区老大,都跟着街区大佬身后混,相当于小弟。他们是学生,平时也不参与打架,只是站在大佬身后呐喊助威,充人数。
此时,燕南天跟随的老大叫做阿坤,不是铜锣湾靓坤,也不是尖沙咀段坤,他是东南沿海省份之人,家人是当地的帮派大佬。
家人让他来美利坚读书,是想让他走白道,不再重复长辈的黑道之路。但从读书成绩来看,情况不容乐观。
阿坤有一句著名的口头禅,称呼其他社区的孩子一律称之为矮骡子。他看不起其他社区的孩子。
在后来与阿城混熟了日子里,阿城曾经为附近的三个街区起了三个武侠风的名字,富人区叫做翡翠楼,中产区叫做金风楼,贫民区叫做细雨楼。
少年时期,燕南天、阿城、阿坤、松下宗一郎、池田雅治等人住在翡翠楼,马克曹操住在金风楼,威尔史密斯住在细雨楼。
“会不会传球?带球不看人?”阿坤怒骂队友,他比燕南天要大上两三岁,身材也高上一头,属于球队里的主力。
燕南天是替补,在场外看着他们打街球。
“传得挺好的。”一个声音从场外传来。
“耀哥!”
“东哥!”
阿坤的人纷纷向着来人喊道。
来人是中产区金风楼的街区大佬,跟阿坤有明显的区别。
阿坤是富人区翡翠楼里华人圈子里的孩子王,称霸也只是在华人圈子。
耀哥和东哥已经二十多岁,是中产区金风楼的街区大佬,可以在华人、黑人、白人圈子里面称霸,是整个金风楼的大佬。
耀哥长得比较清秀,高高瘦瘦的身材,完全看不出能打架的样子。东哥则是短发平头,一双浓眉,一副不是老板就是厨师的身材。
阿坤最崇拜耀哥,他见过耀哥出手,极为狠辣,平时却很少轻易出手,那种高深莫测的气质是阿坤最敬畏的。
耀哥的成名之战就是争夺金风楼街区之王的战斗。
那时,金风楼街区还掌握在强哥手里。
强哥带来的小弟们足足是耀哥身边小弟的两倍,并且棍棒齐全。加州是为数较少的几个禁枪的州,获得枪支证特别难,很少有人能随时掏出手枪,包括地下势力。
耀哥带来的小弟们没有一个敢动手,让耀哥深受其辱。
被强哥连续扇了无数个而光,踢倒了无数次,耀哥没有还手。
强哥嚣张道:“我詹华强之所以能够罩着金风楼,靠的是够狠、讲义气、还有兄弟多!你拿什么跟我比?”
詹林陈黄,某沿海省份四大姓氏家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