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不是野人》作者 孑与2 主角云川 无弹窗

《我不是野人》作者 孑与2 主角云川 无弹窗

时间:2021-10-03 12:02:44作者:孑与2主角:云川

小说《我不是野人》此文是孑与2原创的历史文,本小说可以给青少年启发,既好看又励志,文笔极佳。本书主要讲的是: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云川被早晨的寒露弄醒的时候,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了。 很安详! 只有薄薄的一层寒雾飘在半空中,而昨晚还熊熊燃烧的篝火,此时都半死不活的冒着残存的一点青烟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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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不是野人》 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 免费试读

第十六章我是有熊氏之子轩辕

云川被早晨的寒露弄醒的时候,集市上终于安静下来了。

很安详!

只有薄薄的一层寒雾飘在半空中,而昨晚还熊熊燃烧的篝火,此时都半死不活的冒着残存的一点青烟。

那些本来就没有穿什么衣衫的女子们已经脱离了男人们的纠缠,挤成一团躺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温暖可言的柴灰里,露在外边的永远是脂肪最多的臀部。

按理说这样的场面会让男人血脉贲张,云川看过之后仅仅是长叹一声。

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听地质队的老师傅们说过的一些话,他们在走进牧区的时候,有时候会遇到白帐篷,每一座白帐篷里都有牧人家的姑娘。

路人进入这座白帐篷里会受到牧羊女极为贴心的照顾,包括晚上春风一度。

如果你喜欢这个姑娘,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,不喜欢,直接走就是了。

谈不到谁亏欠谁,牧羊女唯一需要的就是一个孩子……

母亲换这些女孩过来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,让部族里有更多的人拱她使用,至于孩子是谁的不重要,只要健康就好。

太阳出来了,薄雾就散开了。

母亲也回来了,脸上还有昨夜欢愉过后的倦色。

给部落繁衍人口的任务不仅仅属于那些女孩子,同样也适用于她。

今天,有更多的部落会来到这个集市。

还没到中午,原本只有数百人的集市,已经有了上千人。

这时候到来的部落比最先到来的部落更加的富裕,至少,云川就看到了七八头野牛,以及一些驴子跟马。

狗子就更多了,犬吠声嘈杂的厉害,这让小野狼不得不守在野牛的肚子下边,轻易不敢离开。

这一次,云川看到了青铜器,最贵的是一口青铜鼎,也就是青铜锅。

这东西应该不是部落自产的,只可能是来自于抢劫。

这座青铜鼎上没有任何花纹,更没有文字,两尺来高,一点都不厚,外皮有一层厚厚的碳灰,看样子就是被某一个部落当锅用的。

云川想要换,问过价格之后,就离开了,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这些人总是把目光盯在云川的小牛身上。

他承认,这头小牛被他饲养的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,还非常的听话,绝不是那些部族带来的那些瘦骨嶙峋的野牛所能比拟的。

可就算是这样,拿一口满是气泡孔的破铜锅过来换算怎么回事呢?

云川部落唯一欠缺的就是麻布,丘陵部落就不出产这东西,所有的麻布都来于平原部落。

有麻布的丘陵部落一般都与平原部落相邻。

卖青铜鼎的部落跟别的丘陵部落的人有很大的区别。

骑在野牛背上的云川,站在野人群中显得极为醒目,不算他胯下的膘肥体壮的野牛,仅仅是他一身豪奢的装束就足够让别的野人肃然起敬了。

现在,他有对手了。

那个站在青铜鼎后边的少年的装束并不比云川差,一身的皮衣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,这个少年头上戴着一顶狐狸帽子,只是脚上没有鞋子,帽子该是用一整只狐狸皮制作的,狐狸蓬松的尾巴垂在脑后,被风吹得摆来摆去,极为骚气。

云川没有戴帽子,他原本有一顶竹鼠皮的帽子,后来嫌弃这东西吸水,就送给了母亲。

面对这个少年,云川也不是没有优势,他有一双暖和的皮靴!

所以,云川把关注点放在这顶看起来极为漂亮的狐狸皮帽子上,而这个少年的注意力全部在云川脚上的皮靴上。

“我是平原有熊氏的儿子轩辕!”

这句话云川听懂了,因为他说的是很纯正的丘陵野人部落的话语。

“我是丘陵云川氏的儿子云川!”云川自然而然的道。

轩辕一步跨过那个简陋的青铜鼎来到骑牛的云川面前咄咄逼人的道:“你们里的部落食物多吗?”

云川强忍着心头的惊骇面无表情的道:“你们部落里的鼎多吗?”

轩辕笑着道:“很多,你可以来换,只是要很多粮食才成。”

云川点点头道:“有时间我会去换。”

轩辕又上前一步,抚摸着野牛的脑袋道:“你们部落里这种野牛多吗?”

云川笑道:“满坑满谷都是,这只是一头小牛。”

轩辕满意的摸摸小牛脖子上厚厚的膘看着云川脚上的靴子道:“穿上这个东西应该很暖和吧?”

云川居高临下的瞅着轩辕道:“很暖和,还有其它的用处。”

轩辕笑了,他的牙齿白的如同白石头一样,满意的对云川道:“你们部落里还有会做这种东西的人吧?”

云川点点头道:“有,很多。”

轩辕羡慕的看着云川母亲身后堆积如山的货物又道:“这个冬天,你们的日子好过了。”

云川笑道:“我们族里的日子一直比较好过。”

轩辕低下头想了想朝着云川挤出一个灿烂的笑脸道:“以后,我们部落的日子也会好过起来的。”

说罢,转身就走了,一边走,还一边朝云川摆手。

眼看着这个少年走进了自己族人群中,开始热情的招待那些想要换东西的野人,云川这才把双手从怀里抽出来,在这之前,他手中一直握着那两柄剑齿虎的长牙。

他努力的让自己身体不要发抖,不要露出自己的恐惧感。

他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真的是自己曾经在**祭拜过的那个人。

如果真的是那个人,他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方式来面对。

幸好,这个人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是强横的一面,如果他对云川表现得更加温柔一些,云川觉得自己可能被这个家伙忽悠走,继而成为他门下最忠诚的走狗,且不会有半点屈辱的感觉。

云川在集市上溜达了一阵子,很快就发现,轩辕家的货物出奇的便宜,除过那个让人眼红的青铜鼎之外,别的货物,比如皮货,麻布,盐巴,都便宜的惊人。

只是,这些货物怎么看都不像是来自平原的货物,更像是丘陵野人的东西。

云川心头一阵阵的发虚。

母亲却乘机用自家的咸鱼从轩辕家换来好多的麻布,堆在一起体积庞大,非常的便宜,百十条咸鱼就换了这些。

轩辕家的人似乎并没有吃亏的自觉,反而笑呵呵的看着母亲带着族人搬运麻布,就像看自家人一般和蔼。

直到此时,云川这才把注意力放在了集市的环境上。

观察完了环境,云川惊讶的发现,只要自己在天生桥上布置一处防御点,不用很多人就能把天生桥封锁掉。

集市看起来平坦,其实,地势很低,三面被丘陵跟小山包围,一面是天生桥,如果……

他再一次路过轩辕家的摊位,想要跟轩辕说说话,再试探一下,结果,轩辕已经不在了。

云川取出两条咸鱼,换取了一张毛色淡黄的老狼皮,交割的时候问面前的壮汉:“轩辕呢?”

壮汉抬头道:“他睡觉去了。”

云川抬头看看明晃晃的太阳,点点头就来到了母亲身边。

母亲带来的咸鱼,陶器,盐巴已经不剩什么了,就在母亲琢磨要不要再削减一下族人的食物,好多换一些东西回去的时候,云川小声道:“我们现在就该走了。”

母亲把手头的麻布放下,不解的看着儿子。

“有人会抢我们的东西。”云川忽然想起轩辕那一嘴白石头一样的牙齿不由自主的道。

母亲闻言立刻紧张起来,前后左右的看了一遍道:“谁会抢我们?”

云川道:“轩辕!”

“轩辕是谁?”

云川长吸了一口气道:“一个牙齿像白石头的人。”

母亲很了很害怕,一嘴的黑牙都开始作响了。

牙齿像白石头的人很厉害,这是她经常夸云川的话。

因为,云川的牙齿就白的像白石头,现在,又出来一个牙齿跟白石头一样的人,毫无疑问,一定很厉害。

她一秒钟都没有浪费,立刻收拢了族人,带上所有能带的货物,二话不说就要离开。

云川没有立刻走,他觉得自己应该吸引轩辕族人的注意力,掩护母亲他们快些过天生桥。

他不觉得轩辕会给自己很多时间。

八十几个人离开,对一个足足有一千多人的集市影响不大,再加上云川骑着野牛,带着阿布还在四处晃荡,母亲一行人的离开,基本上就没人注意。

不过,这点障眼法对有心人来说还是造不成什么障碍的。

那个卖给云川一张狼皮的壮汉走了过来,对云川道:“这就要走?轩辕还有更好地货物就要来了。”

云川看着这个貌似憨厚的汉子道:“你是谁?”

汉子笑道:“我是风后氏!”

云川回头见母亲一行人已经上了天生桥,就没有跟这个传说中黄帝陛下最忠诚的走狗多说一句话,让一无所知的阿布殿后,匆匆的骑着野牛向天生桥狂奔而去。

风后氏不太会管理自己的表情,失望之色溢于言表,声声呼唤云川留下来过完夜再走。

云川自然不理会他那张骗人的嘴,他越是喊叫,云川跑的就越快。

而且在临走前,还让阿布用最大的声音喊了一嗓子。

“夸父族人来了!”

云川坚信,如果自己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小偷,轩辕绝对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一个骗子跟强盗!

不说别的,光是他骗了刑天,趁人不备把人家脑袋砍下来这件事,就没办法把他洗白。

云川不认为自己有多聪明,现在,跟这位号称人类智慧之祖打交道实在是太危险了。

野牛跑的很快,小狼跑的很快,阿布似乎跑的更快,等到风后氏想起要追的时候,他们已经跑出去很远了。

即便他想追,此时也顾不上了,集市上的野人们听到有人喊“夸父族人来了”早就乱成了一团,一个个就像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跑,乱撞。

夸父族***,这是野人心中最深沉的恐惧。

风后氏也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根粗大的木棒,重重的敲在一个经过他身边的野人脑袋上,一棒子就把人家的脑袋砸的稀巴烂,然后举着染血的木棒吼叫道:“别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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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不问成绩,只问本心,这一次只想好好写一回书,这一次写的是希望,写的是我心中最深的梦想,我真的好想认认真真的穿越一次,真真切切的在梦里活一次。 我本平凡,庸碌,可是,我的梦却一点...

作者:孑与2 类别: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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